新黄浦董事长:我被溧阳警方羁押的那5天
原创: 晏耀斌 来源: 等深线(ID:depthpaper)【等深线】是依托《中国经营报》推出的原创深度报道新媒体产品。文章已获授权。
【背景】申银特钢作为宁夏第四大企业和第一大全产业链钢铁企业,由67岁的上海人袁永兴于2012年在石嘴山创办,江苏溧阳人沈水才与袁永兴有过多年合作并追随袁承建了部分土建工程。由于资金紧张,申银特钢曾担保沈水才的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4.48亿元,其中经过沈水才的公司后打到申银特钢账上的资金为1.86亿元,但其中的1.26亿元在两天内又回到了沈水才的公司。合作中多次发生纠纷,2016年9月,双方在石嘴山市委市政府主持下以“债转股”的方式厘清了债务纠葛,沈水才的公司对申银特钢的原有债权全部消失。
石嘴山市政法委的公函载明,根据第三方审计确认,重组后沈水才控制的两家公司欠申银特钢入资款7亿元。但债权消失一年后的2017年7月,沈水才的公司却突然向溧阳法院发起了1.86亿元的还款起诉,其中三笔共计1.02亿元先后被法院判决归还并进入执行阶段,该案被申银特钢以虚假诉讼为由向江苏高院提起了再审。
在诉讼阶段,上海中崇集团、盛玄集团董事长仇瑜峰作为申银特钢的债权人和托管方,为保证申银特钢的正常运行,以其控制的上海盛玄集团于2017年9月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受让4.48亿元债权,从而取代银行成为沈水才及其公司的债权人。在执行阶段白热化状态,2018年6月上海盛玄集团起诉沈水才及其公司归还4.48亿元债务及利息,并对包括1.86亿元执行标的在内的有关财产进行了保全。
围绕1.86亿元借款,溧阳法院在主要领导的安排下,采取了力度空前的“追债”措施,从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多环节联动办案,并指令溧阳市警方将作为案外人和债权人的上海市政协委员仇瑜峰刑事拘留。在派出所内,他被迫代偿申银特钢的“借款”,并签下一系列与执行无关的附加协议后,才被取保候审。
该案因错误执行刑拘措施,经江苏省公安厅督办而被撤销,但仇瑜峰在派出所里被逼签下的协议,让他卷入到了高达10亿元的诉讼旋涡,沈水才和溧阳法院穷追不舍。《中国经营报》6月6日曾以《派出所内被逼替人偿债 新黄浦董事长申请10亿元国家赔偿》详细披露了各方利益纠葛。
2019年6月9日,仇瑜峰向进驻江苏省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递交了《关于溧阳市委市政府周卫中等人充当沈水才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控告信》。作为上海滩年轻的企业家,仇瑜峰接受《等深线》(ID:depthpaper)记者独家采访,希望完整地披露溧阳的司法如何帮助当地商人沈水才炮制虚假诉讼、勒索他数亿元资产,以供有关部门了解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极其恶劣的营商环境。
“债务人把债权人抓了”
2018年7月15日上午8点,我在深圳过关去香港时,被深圳警方直接刑事拘留。当地警方告诉我,是溧阳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对我发出的网上通缉,他们只是依法执行抓捕。
我很诧异,我的手机从来很畅通,公司地址公开,但溧阳公安从未找过我,怎么就直接将我列为了网上追逃呢。后来我知道,网上追逃的前提是在无法联系或者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位置的情况下才予以实施。
深圳警方当场电话联系溧阳警方,要求下午5点前必须把人接走。溧阳警方回话说当天接不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第二天到了深圳,应该是在深圳游玩了。尽管深圳方面知道我是上海市政协委员,我还是被丢进深圳第一看守所,并被刮了光头。因为无法适应看守所的环境,三天里我只吃了一个鸡蛋。
7月18日上午10点,溧阳警方一行三人才出现在深圳第一看守所。办完交接手续后,我被戴上手铐从深圳飞南京,然后坐车到溧阳,大约夜里12点左右到达溧阳城南派出所。
溧阳警方安排我在溧阳人民医院作了常规体检,我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当时高达130到180。体检结束后,7月19日凌晨1点至4点,我接受了以溧阳城南派出所副所长陈超在内的五名警察的提讯。
我才知道,自己被抓是因为申银特钢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2017年7月,申银特钢被沈水才起诉要求归还1.86亿元借款,其中1.02亿元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申银特钢指控沈水才虚假诉讼并向江苏高院提出了再审请求。
申银特钢创办初期曾担保沈水才的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4.48亿元,后者打到申银特钢账上的资金为1.86亿元,但其中1.26亿元在两天内就又回到了沈水才的公司。
由于申银特钢经营困难,而我曾为其提供十几亿元的融资支持,为保障我的债权安全,申银特钢实际控制人袁永兴曾于2015年以“让与担保”形式将企业托管于我,所以我知道这个事。但申银特钢和沈水才之间的债务在石嘴山市委市政府协调下,是以“债转股”方式得到解决的,当时文件显示沈水才欠申银特钢六七亿元。
在1.02亿元执行阶段,同时也是在我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的第二天,即2018年7月16日,石嘴山市政法委曾向江苏常州市政法委发文说明,申银特钢不欠沈水才公司的借款,相反,后者欠前者7亿多元。
在城南派出所,陈超等人要我承认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要我认罪并偿还1.02亿元执行款。我明确告诉他们,我不仅不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而且还是沈水才和申银特钢的债权人。我说申银特钢是那笔4.48亿元贷款的担保人,而我为保障申银特钢能正常经营,已用上海盛玄集团在2017年9月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受让了该4.48亿元债权。现在是债务人把债权人抓起来,逼债权人替担保人向债务人代偿执行款,这是极为荒诞和没有道理的。
2018年6月,上海盛玄集团起诉了沈水才的公司归还该4.48亿元债务及利息,并对其包括1.86亿元执行标的在内的有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和保全。
我发起的合法诉讼惹出了大麻烦,法院和公安局,在1.86亿元虚假诉讼获胜的基础上,以所谓申银特钢“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为由,恶意将我错误认定为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实施了网上追逃。
3个小时的审讯无果后,我被关进一个小铁笼子里。基层派出所发案高,笼子旁整夜人来人往噪杂异常。7月酷暑,夜里气温也很高,空间狭小,我坐不下,大灯照得我不能睡,又被全程监控着,请求打开笼子凉快凉快,但是也被拒绝。
“还钱、取保、再撤案”
19日上午8点,在陈超的办公室,溧阳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施阿青与我会面。施阿青说他有律师执照,是最懂法的警察。他告诉我,派出所外面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副主任、工商联主席等很多人来到溧阳了解我的情况呢,各大银行负责人也都在打探我的下落,告诉我“失联”已在外界产生连锁反应。他劝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让我把钱还了,先取保出去,再运作撤销案件,还说他会尽力帮我的。
我是新黄浦置业大股东,还是中崇集团、盛玄集团董事长,我的产业板块集中在钢材、贸易、地产、金融等重资金行业,资产规模大,对金融的依赖也强。我知道,作为企业界人士和政协委员,我必须尽快出去,否则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我的担忧被他们早已看穿。在施阿青的“关照”下,我的律师陶武平来“会见”了我,其他人也有见面的。在派出所里,经施阿青同意,我用陶律师的手机向各银行负责人通话报了平安。但他们要我赶紧回上海,人家是必须要见到我这活人才行。而那几天,对我的企业也是最关键的时点。7月20日,大约40亿元融资需要我安排结息;新黄浦置业临时股东会召开,我必须出席,否则会满城风雨;23日,我旗下企业有55亿元贷款需要我签字,银行才能放款。
由于溧阳法院曾错误查封我名下企业1万吨钢材,货值近3600万元,所以我提出,以这些钢材代偿1.02亿元执行款的三分之一即3400万元,遭到施阿青拒绝:“1.02亿元本金必须全部还掉,否则取保不了,拿查封的货值说事,不合逻辑。”
在派出所里,我向施阿青手写了一份《债务代偿承诺书》,承诺分三笔为申银特钢代偿1.02亿元的执行款。7月20日,案外人中崇集团盖章的《代偿确认函》,递交给溧阳法院。
按约定,我签完字,付完3400万元后,就可取保回上海。当时,施阿青就把溧阳法院李副院长的电话给了我,说这是他的同学。
代偿协议签订后已是7月19日的下班时间,中崇集团当晚便向溧阳法院打出了3400万元代偿金,尽管转账凭证传真给溧阳法院了,但后者依然拒绝放人,理由是钱得到账了才算数。当天晚上,施阿青告诉我,他把刑事拘留给我改成监视居住了,仍在城南派出所执行。
后来我知道,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在抓捕后24小时内送入看守所,在看守所接受审讯同时启动全程录音录像,监视居住措施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我没想到溧阳的司法环境这么糟。给我吃喝的保安调侃我,说我是这里关过的最肥的老板。他们私下说,法院和公安把我抓来,就是为帮沈水才要钱,帮沈水才签合同。当时我不能完全理解,因为与外界“失联”几天后,我的脑子变迟钝了。
之后两天里,没人审问我,早饭和午饭都是由保安送来,晚上由保安带去洗澡。经保安同意后,我可以用唯一的座机打给陈超,得到答复是警方正在等法院发话,只有法院发了话,他们才可以放我走。
我曾请教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王涌,他说:“溧阳公安法院这么多部门联合办案,竟没查清申银特钢实际控制人是谁,就对你采取措施,至少涉嫌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注:谁是被执行人,警方却没有侦查。施阿青在电话中以“不知道谁是被执行人,这事得问法院”为由,拒绝了《等深线》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不能接受的霸王条款”
直到7月22日晚上6点,我被叫到陈超的办公室,他说法院来函了,我可以办取保候审了,我的律师陶武平,中崇地产法定代表人、我的师傅陆新和盛玄集团的副总黄步新等很多人也在等着我。
溧阳法院执行局用书面告知溧阳警方,在沈水才的公司与申银特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中,上海盛玄集团自愿对1.02亿元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费、执行费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且第一期应付的3400万元履行完毕。
(注:到底谁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长期负责沈水才公司案件执行的溧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福岭、副局长宗金福5月15日告诉《等深线》记者,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不能回答。“不过,因为仇瑜峰对沈水才发起了银行债权诉讼,沈水才如果不去追讨1.86亿元,他自己就得完蛋。”)
这时,我才知道我被晾在派出所的这两天里,法院和沈水才正在外面扩大战果,集中勒索我的公司。在溧阳法院李副院长、执行局长等人主持下,盛玄集团与沈水才的企业签订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书》,在代偿1.0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的执行案款以外,还须解除在4.48亿元银行债权诉讼中对沈水才公司的财产保全,以及为沈水才公司起诉申银特钢归还1.86亿元借款中剩余的8000万元提供担保,申银特钢也被要求向江苏高院撤回再审申请。
王涌认为:“让上海盛玄集团为申银特钢代偿执行款,不符合商业逻辑。即使上海盛玄集团代为申银特钢代偿执行款,《执行和解协议书》也严重超出了法院执行的范围,胁迫下签订的承诺书及和解协议书应该撤销。”
我知道沈水才作为溧阳人,他儿子娶了溧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卫中的闺女,在当地的能量很大。(注:沈水才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承认,他和周卫中是儿女亲家。“我一直以来合法经商,从来不依赖这些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当时我怒了:“我不能接受这样的霸王协议,这样的协议必须马上撕掉,赶快把我送到看守所去!”陆新抱着我,当场失声痛哭:“当时太紧急了,无论如何仇总必须出来,多家银行只有仇总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放款,一旦不放款,集团就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问题。”
自7月15日我被抓起,60多岁的陆新,每天周旋在上海各家银行,后又在溧阳坚守了3天。“银行每天打电话找他(仇瑜峰),人再不出来,要出大乱子。”很多人记忆犹新,短短8天,陆新的舌头变得乌黑吓人。
陆新告诉我,在法院召集下,由他、黄步新和陶武平为代表的仇瑜峰一方在派出所外面,被迫和沈水平的律师继续谈判。“为了让仇总尽快出来,我们同意代偿1.02亿元执行款,但沈水才的律师却不断地提出执行之外的条件,法院和公安局都表示只有沈水才同意,他们才能放人。”
那时,金融去杠杆正在进行,企业面临资金压力。“一家300亿元资产100亿元负债的企业,只要银行紧张,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企业一下子就可能死掉。”我对他们当时的决定表示理解,但从那以后,陆新性情大变,一蹶不振,不愿与人沟通。
情非得已之下,我在取保候审手续上签名,晚上9点多,天全黑下来了。临别时,民警告诉我,取保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我必须随传随到。
走出城南派出所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事情还没结束,“随时收监”的恫吓笼罩着暂时的自由。后来果真这样,施阿青、沈水才等一直拿“随时收监”来威胁我。
“次生灾害会纷至沓来”
对我来说,在溧阳城南派出所,犹如一场噩梦,但噩梦没有因取保而结束。只要你被限制人身自由,戴上犯罪嫌疑人帽子,就像打开了开关,“次生灾害”会纷至沓来。
7月23日上午,我在上海静安寺附近的办公楼里,举行了一次极具象征意义的见面,多家银行负责人与我合影,并将合影上报到各自的分行或总行。找不到实控人,对金融机构来讲是天大的事,他们会上报“失联”的。
《执行和解协议书》签订后,为逼迫我就范,溧阳方面动作没有停止。溧阳市公安局和沈水才,一方面用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压住我,用随时收押威胁我,一方面不断给上海市委统战部、市政协、市区工商联等单位致电或发函,指出我是犯罪嫌疑人,骚扰污蔑中伤我,试图毁掉我的政治前途,逼迫我做出更大的让步。
作为一个生意人,沈水才有恃无恐。为了逼我就范,曾以公司的名义向溧阳法院公开发文来警告我,《执行和解协议书》是我获得取保候审的条件。“鉴于在取保候审阶段未履行案件的法定义务,具有社会危害性,建议溧阳公安局对仇瑜峰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部门纷纷找我谈话,要求我解释清楚。因为根据惯例,上海市委统战部要在每年8月到10月统计涉嫌犯罪的政协委员,并上报给中央。谁都知道,政协委员等一系列政治荣誉,被拿掉很容易,想恢复就很难。
稍稍稳定了公司局面后,撤案就成了我所有工作的重心。按溧阳城南派出所要求,我必须随叫随到,并按《执行和解协议书》撤销了对沈水才的财产保全,同时又向法院打款4600万元。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摘掉犯罪嫌疑人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像孙悟空面对的五行山那般沉重,召之即来挥之不去。
在溧阳方面“撤案需要沈水才谅解”的暗示下,8月4日,袁永兴、沈水才、我等三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3日内撤销对他方的全部刑事程序,积极完成销案并消除影响。正是基于此,我才同意,在申银特钢与沈水才就债权债务对账后,如果申银特钢真欠沈水才钱,我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事后发现,这份协议是沈水才对我的又一次讹诈。他不仅没有对外撤案,没有与申银特钢对账,反而据此对申银特钢发起14起诉讼,将我和我的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并冻结查封了10亿元的资金和财产。
谈判期间,沈水才以高利贷缠身为借口,要求我再付他1亿元,才能帮我“运作”销案。施阿青得到我的反馈后表示:“跟政法委王朝晖书记汇报了,法院的事情(执行款)不了结,其他的程序(销案)也做不了,这是常州市政法委督办的案件。”
令我难受至极的是,我到泰兴和蚌埠出差,在高速收费站却被拦下,二三十名警察和特警荷枪实弹,全副武装将我包围。原来,登记在我名下的轿车,在我被溧阳公安网上追逃时,同时也被列入追逃范围,但在我取保候审后,溧阳警方竟拒绝解除这台车的通缉手续。
有了这次的经历,我彻底对溧阳有关部门死心了,取保候审只是逼我就范的王牌,他们还需要不断违法违纪抓我骚扰我讹诈我,哪里可能会去帮我撤销案件呢?
恰逢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我决定以“溧阳市公安局滥用刑事手段,帮助沈水才讹诈巨额财产”提出申诉。随后,江苏省公安厅成立工作组介入督办,12月6日,溧阳市公安局出具决定书撤销该案,理由是申银特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没有犯罪事实”,同时以对仇瑜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取保候审。
我的犯罪嫌疑人帽子摘掉了,可境况却依然没有得到改观,因为沈水才提起了一系列虚假诉讼,溧阳法院查封了我很多账户,我甚至连支付宝都无法使用了。2019年3月4日,我以溧阳公安局为帮助沈水才勒索和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启动了10亿元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被溧阳公安局驳回后又提出复议,常州市公安局5月23日已受理该复议。但是老实讲,对常州当地肯公平解决我的问题给我公道,我已经完全没有了信心。
6月9日,我走出了生意人最难的一步,正式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控告溧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卫中协调溧阳公检法,帮助儿女亲家沈水才炮制虚假诉讼,鲸吞案外人数亿元资产。
我知道这样的举报会给我带来不确定的后果,但我还是希望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和确凿的证据来告诉民营企业在权力滥用下有多么脆弱,也希望极个别滥用权力之人早日受到法律制裁。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往期文章:【司法为民出实招】高院新规:立案无需身份证原件,申请执行无需生效证明
往期文章:“深夜街头袭击女子”嫌犯已被刑拘,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和猥亵罪
往期文章:法院裁走土地追踪|山东栖霞:案件有瑕疵 法官通报批评
往期文章:法官与当事人“三同”取证后判决支持其请求,判决结果后经再审撤销,两级检院均认为构成枉法裁判罪,两级法院均判法官无罪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